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致远互联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致远互联资讯
2019-08-12 17: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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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46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19]第 ZB09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44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我们”)作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联”、“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4.关于收入核查抽样方法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数量较多,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一步说明:(1)不同核查方式下选取核查样本的方法、是否符合其内核规定或行业通用的抽样要求,核查收入金额和范围是否满足确定的重要性测试标准、访谈和函证比例较低的原因;(2)出具审计意见和进行问询回复期间分别履行的核查程序,实地走访是否取得加盖发行人客户的访谈记录、补充提交电话访谈形成的底稿模板,函证回函是否存在困难,说明对经销商对应的终端客户的核查情况。

专项说明 第 1 页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收入核查方法的整体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直销收入和经销收入,公司业务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报告期内,直销收入分别为28,961.64万元、34,144.41万元、
43,020.84万元和18,275.52万元,经销收入分别为8,486.22万元、12,498.90万元、14,679.14万元和6,758.6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产生收入的客户数量较多,地域分布较分散,单一客户/项目收入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直销收入及直销客户数量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区域分布

收入 数量 收入 数量 收入 数量 收入 数量

东北 611.37 101 1,515.40 138 1,665.54 134 1,172.91 104

华北 5,239.27 824 11,704.13 1110 9,772.96 1028 9,901.78 902

华东 4,749.28 660 9,362.92 904 7,588.32 743 6,654.02 629

华南 2,121.28 431 7,513.59 641 5,390.14 458 4,499.31 338

华中 1,646.68 163 2,649.89 227 1,580.42 164 1,288.11 128

西部 3,907.64 507 10,274.89 749 8,147.03 626 5,445.51 451

合计 18,275.52 2,686 43,020.84 3,769 34,144.41 3,153 28,961.64 2,552

报告期内直销收入按照单一项目收入金额分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分类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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