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致远互联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 019年6月28日出具的《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
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 3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或“我们”)作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
远互联”、“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具
体回复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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