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运用专长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2023 年度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2022 年 12 月,公司原独立董事冯震远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六年,向董事会
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并经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并经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连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晓野,男,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曾任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其中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及 6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其他
王晓野 7 7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对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计划、
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换届选举、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晓野 16 16 0 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追认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申请银行授信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以下为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率
王晓野 5 5 100%
2、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推出、作废、归属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以下为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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