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科”)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春煌(离任):男,194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清华大学工程力学数学系本科学历,研究员。刘春煌先生于 1970 年 3 月至 1978
年 8 月,任河北田玉教师进修学校教师;1978 年 9 月至 1980 年 5 月,任唐山师
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分析教研室主任;1980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职于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历任运输与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主任,电子计算技术研
究所研究员、总工、首席专家;2001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铁路计算机
应用》杂志主编;201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电子计
算技术研究所返聘专家;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届满离任。从报告期初至本人离任,公司共召开
董事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
会会议 1 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3 次。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以勤勉尽责为原则,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发生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参会的情况。每次会议前,本人均细致研读会议材料,确保充分理解议案内容。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积极与公司及相关方沟通交流,为审议工作提供全面视角。会议讨论环节,本人积极参与各议案讨论,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与对公司运营状况的深入了解,提出建设性意见,助力优化决策方案。对于所有审议议案,本人均投赞同票。对于要求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关键事项,本人始终坚持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清晰表达同意立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确保其科学性与合规性。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过程及其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参加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多渠道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展开深度交流,全面掌握公司财务状况、技术研发实力、生产经营现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其间,本人积极献策,提出独立、专业的改进建议,有力推
动公司规范运营。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动态,及时跟进重大事项进程,确保独立董事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
公司相关部门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与高效配合,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信息与工作条件,确保了独立董事职责的顺畅履行。公司管理层对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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