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
是全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成立 40 年以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地区从北京拓宽到全国各地以及海外,发展成为拥有 28 家分支机构的全国知名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从最初的服务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为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民营企业、跨国集团等各类客户提供综合化专业服务。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 6,000 人,
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10.14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18.56 万元。2022 年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8,783.88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交流。
(四)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针对致同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等进行了深入沟通。
2024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财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议。审计委
员会就致同所更换华熙生物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其他项目收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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