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曹富国,男,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历。1989 年 8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研究中心主任;2006 年 4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
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 年 8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美国乔治华盛
顿大学法学院中美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6 年 9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PPP 治理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议,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连
董事 本年应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大会的次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数
数
议
曹富国 6 6 6 0 0 否 1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初,本人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选举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
人出任各专门委员会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相关委员会。
3、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十一项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5、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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