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明志科技资讯
2024-08-29 17: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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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667,612.28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32,798,082.6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7,326,543.04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2,798,082.62 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截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123,956,07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223,200 股后的股本 122,732,872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136,643.60(含税),占 2024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14.38%。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制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2024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4-007)、《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8)。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
审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
审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规划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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