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明志科技资讯
2024-05-07 1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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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4 -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9 -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 -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3 -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6 -
议案七: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8 -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9 -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 -
议案十: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1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
案 ......- 42 -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3 -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4 -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5 -事项十五:听取《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 点 30 分正式开始,会议开
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每次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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