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21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91 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 24.2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根据公司《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方式
因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2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1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59,500,000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1,791,655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57,708,345 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9,500,000-1,791,655)×0.3÷159,500,000≈0.2966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59,500,000-1,791,655)×0÷159,500,000=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21-0.2966)+0]÷(1+0)=23.9134元/股≈23.91 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国内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