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康智的通知,康智先生已与其配偶周女士(以下简称“过入方”)办理了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并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割作出安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康智先生持有公司 A股股份 347,78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5%,占公司 A 股总股本的 0.18%)。过入方在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2、 根据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康智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
280,000 股分割给过入方。权益变动完成后,康智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67,7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占公司 A 股总股本的 0.03%),过入方持有公司 A 股
股份 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占公司 A股总股本的 0.15%)。
二、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相关说明及后续事项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康智先生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因离婚财产分割而引起的股份非交易过户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次股份分割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2、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康智先生及过入方将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在康智先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双方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双方将分别履行董监高相关减持预披露等义务。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将依据变动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3、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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