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亿华通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陈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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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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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素权,1979 年出生,中国香港人士,2001 年 11 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
计学学士学位,2005 年 4 月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为执业会计师。2001 年 6 月
至 2003 年 10 月任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中级核数文员;2004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最后职位);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0 月历任中国长城电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2014 年 2 月至
2021 年 11 月、2014 年 2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别担任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HK.1673)公司秘书、首席财务官;201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华星控股有限公司

(HK.8237)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扬州市广陵区泰
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HK.1915)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发生,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加。

对 董 事 实 际 列
应 参 加 亲 自 参 缺 席 董 应 列 席

委 托 出 会 各 项 席 股 东
姓名 董 事 会 加 董 事 事 会 次 股 东 大

席次数 议 案 投 大 会 次
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票情况 数

陈素权 7 7 0 0 均同意 2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各自的专业优势及工作经验,认真负责的提出意见以及专业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
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应参加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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