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1
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
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已收悉。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复洁环保”)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律师”、“大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及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具体回复如下。
除非本回复中另有说明,招股说明书中使用的释义和简称适用于本回复。本回复中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和修订的内容以楷体加粗的字体标出。
问题
请发行人说明:(1)隽洁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历次股权变动原因及交易定价依据。(2)隽洁投资对外投资其他企业的情况,张景、环明祥自兴源环境离职后的任职情况,是否为发行人提供技术咨询、支持。(3)隽洁投资股东中具有兴源环境工作经历的相关情况,入职发行人时间及所任职务。(4)发行人及员工是否与兴源环境存在技术、竞业禁止等方面的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隽洁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历次股权变动原因及交易定价依据
(一)隽洁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2015 年 6 月,隽洁投资以现金方式对发行人增资 253.9683 万元,占注册资
本 20.00%。自 2015 年 6 月隽洁投资对发行人第一次增资以来,除 2015 年 8 月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6 月和 2019 年 4 月发行人将资本公积
转增实收股本外,隽洁投资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隽洁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 663.0000 万股,占总股本 12.21%。隽洁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价格 变动前数量 变动后数量
时间 事项 (元) (万股或万 (万股或万 原因 定价依据
元) 元)
2015 年 现金 本次增资系隽洁投资基于看好
6 月 增资 3.15 - 253.9683 发行人的发展前景做出的投资 协商确定
性行为
2015 年 7 月 15 日,经复洁有限
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现有
2015 年 整体 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15
8 月 变更 - 253.9683 260.000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值 -
1,477.6042 万元为基数按比例
折合股本 1,300.00 万股,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转增 - 260.0000 390.0000 2016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 2015 -
6 月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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