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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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1
正 文...... 5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5
二、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5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5
四、 发行人的设立...... 9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9
六、 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0
八、 发行人的业务......11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2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3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5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5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6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6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17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17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8
十八、 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的运用...... 19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9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9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20
二十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21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所、本所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
海通、保荐机构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公司、复 指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洁环保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复洁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复洁 指 复洁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浙江复洁 指 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众洁投资 指 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之一。
杰为凯 指 浙江杰为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菲特过滤 指 湖州菲特过滤科技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9 月份。
《招股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编制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审计报告》 指 天健出具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年一期申报审计报
告》(天健审[2019]6-257 号)。
《内控鉴证报告》 指 天健出具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6-25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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