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1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回复
大信备字[2020]第 28-0000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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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回复
大信备字[2020]第 28-0000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38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作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宏力达”)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提及的发行人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专项说明回复中的简称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问题 4. 关于千江(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问询回复,千江科技于 2019 年第四季度与公司签订退货协议,(1)因电网用户需求变更,退回发往河南洛阳、四川大邑的未确认收入的故障指示器合计 179 套,并退回增值税发票,冲抵对应应收销项税;(2)报告期前(2015 年)投运确认收入的“江西上高县配网故
障定位”项目,千江科技向江西上高县供电公司推广销售了 35kV 故障指示器产品,因最终用户未支付货款,千江科技也一直未向发行人支付上述货款;2019 年,电网用户因线路改造将前述设备拆除退还给千江科技以抵减货款,千江科技将前述设备转而退还给发行人抵减与发行人的欠款 6.9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故障指示器发往河南洛阳、四川大邑的时间、金额,长期未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回的故障指示器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存在其他通过千江科技发出的尚未确认收入的产品;(2)抵减应收账款 6.90 万元的设备的后续处理。
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故障指示器发往河南洛阳、四川大邑的时间、金额,长期未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回的故障指示器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存在其他通过千江科技发出的尚未确认收入的产品
1、收回故障指示器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2019 年第四季度,千江科技与公司签订退货协议,主要为两部分的退回:
(1)2019 年度,由于千江科技服务能力不足,导致河南洛阳、四川大邑故障指示器试点项目的电网用户一直未向千江科技签发投运类单据,千江科技也未能收到货款。随着电网用户需求变化以及千江经营情况的恶化,公司为了一定程度上弥补千江科技拖欠公司款项所造成的损失,千江科技与公司商议退回发往河南洛阳和四川大邑未确认收入的故障指示器合计179 套,并退回增值税发票,冲抵对应应收销项税 3.39 万元。
(2)报告期前(2015 年)投运确认收入的“江西上高县配网故障定位”项目,千江科技向江西上高县供电公司推广销售了 13 套 35kV 故障指示器产品,因最终用户未支付货款,千江科技也一直未向发行人支付上述货款;2019 年,电网用户因线路改造将前述设备拆除退还给千江科技以抵减货款,千江科技鉴于自身没有上述产品生产改造的能力,也无法再次向其他公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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