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宏力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东华)
宏力达资讯
2024-04-25 17:33:5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为支撑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文东华,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
计学博士研究生,副教授。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四川长城特殊钢公司
财务人员;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2006 年 7 月至今,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2022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此外,本人在报告期内还兼任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返利网数 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翌圣生物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中,华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和翌圣生物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未上市,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家数 未超过 3 家。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各议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会,对审议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于会前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为支撑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会并投了赞成票。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本人均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资源,积极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2023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出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共计现场工作 2 天),及时获悉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和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力,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外聘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和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与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