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现将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深科达签订《保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深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科达的经营情况,对深科达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3年度,深科达在持续督导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情形
2023年度,深科达高级管理人
员秦超卖出可转债时触发短线
交易,违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作出的承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诺;保荐机构已督促深科达董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事会收缴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及时公告该事项并向投资者致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歉,同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一
步向大股东、董监高宣讲;除
此之外,持续督导期间内,不
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违法违规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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