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登明
深科达资讯
2024-04-26 20:52: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登明,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冷水江市岩口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法律部专职法律顾问、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华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深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市一法(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实施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事项,换届完成后,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职务。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本人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 6 月至 12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 6 次,召开股东
大会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股东大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会(次) (次) (次)

刘登明 3 3 0 0

2、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会议(次) (次) (次)

刘登明 6 6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积极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对议案提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相关审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依据相关规定充分行使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权,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通过现场交流、通讯方式等形式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