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2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68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2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
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6.52 元/股(不含 16.52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6.52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6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
购价格为 16.52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600 万股,且申报时间晚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T-3 日)14:58:19.170(含 14:58:19.170)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本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07,51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6,072,590 万股的 10.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4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2 月 2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 16.4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6.4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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