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0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附录
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法律意见书
三、律师工作报告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相关财务报表和审阅报告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深科达注册的批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二一年二月
声 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授权的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韩志广和闫佳琳,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韩志广先生,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玲珑轮胎 IPO、奇信股份 IPO、玲珑轮胎公开增发、国泰君安可转换公司债券、玲珑轮胎可转换公司债券、奇信股份 2019 年公司债券、文登城资 2011 年公司债券、西北轴承收购财务顾问等项目。
闫佳琳女士,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曾先后参与奇信股份 IPO、中石科技 IPO、国泰君安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刘聪,其执业情况如下:
刘聪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具有律师职业资格,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国信证券,具有多年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赵跃、沙春选、刘仁贵、邹静姝。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king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注册资本 6,07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奕宏
注册日期 2004 年 6 月 1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10 日
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征程二路 2 号 A 栋、B 栋第一至三
层、C 栋第一层、D 栋
机器视觉产品、智能贴合机器终端产品、智能邦定机器终
端产品等智能装备和关键配套零部件的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电子半导体工业自动化设备、触摸屏及液晶显示器生
产专业设备及其他自动化非标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的研
经营范围 发、生产和销售;直线机器人产品、相关零部件及其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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