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微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赛微微电资讯
2024-04-26 17: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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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上市规则》以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激励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蒋燕波先生、赵建华先生和葛
伟国先生,公司将前述人员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

蒋燕波先生、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均为公司的创始团队成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于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发挥重要、积极的作用。公司将三人纳入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和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权益数量累计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向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赵建华先生和葛伟国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团队成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于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发挥重要、积极的作用。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两人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权益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具有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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