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0】第 5-0008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0】第 5-00080 号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
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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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十四)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二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贵公司 2019 年、2018
年、2017 年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 23,234.20 万元、22,012.63 万元、12,106.65 万元;2019
年度、2018年度分别较上年度增加1,221.57万元、9,905.97万元,分别增长了5.55%、81.82%。贵公司内销以货物交付客户签收、外销以出口报关完成时为收入确认时点,以商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且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确认收入。鉴于营业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务指标之一,营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贵公司营业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贵公司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程序:
(1)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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