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瑞华泰资讯
2021-03-16 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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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15


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AYITEK HI-TECH FILM COMPANY LTD., SHENZHEN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 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500 万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的 25.00%,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8,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保荐人将安排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情况 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人及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
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
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公司的下述重大事项及风险。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相关内容。

二、利润分配事项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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