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微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49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 年 5 月 13 日
●回售期内“微芯转债”停止转股
●风险提示:“微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
制性。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49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微
芯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微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
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 2024 年 4 月 19 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微芯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微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微芯转债”的停复牌情况如
下:
停牌起始 停牌 停牌终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复牌日
日 期间 日
118012 微芯转债 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4/4/29 2024/5/8 2024/5/9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 有关事项向全体“微芯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 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 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2、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微芯转债”第二年(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的票面利率为 0.6%,计息天数为 298 天(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4月28日),利息为100x0.6%x298/365=0.49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0.49=100.49 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微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微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12”,转债简称为“微芯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 年 4 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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