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原韩玲珑先生、卢鹏先生、童水光先生三位。2023年8月,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蓝发钦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童水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机械专业。1980年3月至1985年9月,担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年10月至1993年12月,担任清华大学副教授;1993年12月至今,历
任浙江大学教授、副院长;2018年1月至2024年2月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7次,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内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3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任职期间内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并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严谨、独立行使表决权和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出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东
姓名 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次数(次) 次数(次) 次数(次) (次) 加会议 (次)
童水光 3 3 0 0 否 2
2、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凭
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和法律等知识,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关注会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会议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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