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之江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永生)
我作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之江生
物”)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他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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