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云科技-U资讯
2020-09-17 17:18:03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9-17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6 号院 16 号楼 6 层 601 室)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662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公司”、“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意见落实函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的含义相同。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 楷体、加粗

问题:

请发行人进一步分析发行人目前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及有效性、发行人在其主要客户及行业潜在客户的拓展空间。
回复:
一、发行人整体发展规划

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分为短期和长期两个阶段。

短期,发行人在业务方面将重点发展云产品业务,平稳运营云服务业务,形成统一架构的混合云解决方案,利用先发优势和客户基础把握混合云发展机遇,实现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和重点行业客户的广泛覆盖;在财务方面将致力于调整产品结构和提高营运效率,在提升毛利率的同时利用规模效应摊薄费用率,尽快实现盈亏平衡。短期发展规划具体详见“二、目前经营策略和有效性”。

长期,发行人在业务方面将执行“广义混合云战略”,将云计算能力从数据中心延伸到智能边缘端,打造覆盖“云、网、边、端”全场景的数字平台,建立平滑无缝、统一架构的全域混合云基础架构;具体而言,在覆盖场景上:将已有的统一云计算架构突破数据中心边界,在空间上走向边缘与远端、抵近终端,并通过新一代智能网络将多个单点汇聚成面,形成对广域空间的全面覆盖;以云网一体化架构实现云、边、端全域智能互联,助力数据流动与集中,实现全域数据智能;在服务模式上:云平台向综合的应用服务平台转型,所承载的应用类型从目前占主导的基于虚拟化的分布式应用,将拓展到基于容器的微服务化应用、Serverless 应用、基于 API 的服务化应用等等,也需要同时兼容传统架构的单体应用,形成多元复合的应用生态,并能够在全域范围内无缝管理、分发和调度各类应用,以满足各种各样广域场景的需求。此外,发行人在财务方面将进一步提高收入规模,提高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丰厚回报。

二、目前经营策略和有效性

公司的经营策略可归纳为:错位竞争、扬长避短。

整体层面,重点发展云产品业务,以其高毛利、高增长带动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提升;同时突出公司混合云优势,将云服务定位于混合云战略的一部分;在云产品业务上,大力推广既有主力产品,深耕发行人优势显著的金融、能源等行业,同时不断开发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新一代产品,寻找新的增长点;在云服务业务上,在目标客户和产品上坚持错位竞争,客户结构方面继续向传统企业转型,产品方面通过应用平台服务进行差异化,吸引高粘性、低价格敏感度的客户;同时严格控制投入,提高资源利用率并降低亏损。

(一)整体策略

1、继续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云产品业务占比并带动公司整体毛利率提升

① 经营策略

2017 年以来,公有云市场日趋成熟,阿里巴巴、腾讯、金山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开
始加大投入,通过降价促销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发行人深刻意识到自身作为独立创业企业,缺乏规模和成本优势、资金实力显著不足,难以在标准化程度高、规模效应突出的公有云行业战胜资金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

与此同时,发行人前瞻性地关注到,随着云计算的技术的逐步成熟,传统企业也将逐步接受云计算部署模式。由于传统企业对架构稳定性、信息安全性、技术实力、企业服务等方面要求较高,公有云无法完全满足其上云需求,私有云成为传统企业上云的主流选择,随着传统企业上云大幕开启,行业发展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