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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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1: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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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我们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程玲莎、于雷、吴廷彬,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分别为程玲莎、于雷,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程玲莎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1、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2、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3、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1、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检查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四、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工作计划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健全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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