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9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公司结合 2023 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总结 2023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3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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