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 行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二〇二〇年四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声 明......1
目 录......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4
四、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8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8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8
三、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发行人符合《评价指引》《暂行规定》规定的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条
件 ......10
五、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11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4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0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情况 ......20
九、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1
十、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21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融资所导致的即期
回报摊薄及填补措施和承诺的核查结论 ......21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2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民生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二)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1、保荐代表人姓名
宋彬、金亚平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宋彬先生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宋彬先生,保荐代表人,高级会计师,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公司债、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金亚平先生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金亚平先生,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或者参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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