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润光学资讯
2022-09-28 17: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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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28


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2〕38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学”、“发行人”或“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楷体(加粗)

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目录


1.关于行业定位 ...... 3
2.关于市场壁垒和市场空间 ...... 10
3.关于实控人离婚涉及的股权清晰问题 ...... 58
4.关于销售与客户 ...... 62
5.关于收入增长 ...... 77
6.关于成本与毛利率 ...... 101
7.关于采购与存货 ...... 121
8.关于研发费用 ...... 135
9.关于其他 ...... 149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177
附件一...... 182
附件二...... 185
附件三...... 18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1.关于行业定位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不同可比公司的行业定位不同,其中科创板上市/申报企业福光股份、茂莱光学定位于“C4040 光学仪器制造”;福特科、蓝特光学定位于“C41 其他制造业”。发行人认为其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行业定位为“C3976 光电子器件制造”;(2)公开资料显示《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已被废止。

请发行人:(1)进一步对比同行业科创板上市/申报企业的行业定位情况,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定位存在差异的原因,其行业定位是否合理、准确;(2)鉴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已被废止,请调整发行人行业分类的依据情况。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进一步对比同行业科创板上市/申报企业的行业定位情况,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定位存在差异的原因,其行业定位是否合理、准确

公司与同行业科创板上市/申报企业的行业定位存在差异系虽存在相似业务,但细分产品及其应用领域存在一定差异,故定位于不同行业。公司选取了与光电行业、光学镜头相关的科创板上市/申报企业进行对照,各企业主要产品及收入占比、应用领域、所属行业分类、科创板领域及与公司业务差异情况如下:


公司 主要产品及收入占比 应用领域 所属行业 所属科创板领域 与公司业务差异情况

诚瑞光学除光学镜头业务外
1、光学镜头 6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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