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瑞科技”)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张彦
先生、章成先生、高永岗先生;鉴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11 月完成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达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召集人。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奕瑞科技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彦,男,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通用(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亚太区技术经理,通用(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品质经理,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高级产品经理,宁波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议次数
张彦 8 8 0 0 4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会
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内,本人共出席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等事项;出席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高管候选人资格事项。
(二) 现场考察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与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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