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景业智能资讯
2024-04-22 1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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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
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89 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813.4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84.6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28.7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
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
资额 资金金额 比例

(一)承诺投资项目

1 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 32,482.92 13,468.98 41.46%
制造基地项目

2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662.28 5,642.35 58.4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10.75 100.06%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1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 1,883.55 1,885.07 100.08%
基地项目

三、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主要原因为: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人员薪酬,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按月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按月度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由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

(二)财务管理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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