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38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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