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39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1月5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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