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40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3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或“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会计司2024年3月发布了《应用指南2024》,其中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依据《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发布《应用指南2024》,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版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日期
财政部会计司2024年3月发布了《应用指南202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四)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 合并 母公司
报表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成本 26,334,149.63 19,001,563.82 11,275,404.07 5,163,993.16
销售费用 -26,334,149.63 -19,001,563.82 -11,275,404.07 -5,163,993.16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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