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9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额 金
1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 34,511.00 34,511.00
业化项目
2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033.00 10,033.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000.00 11,000.00
合计 55,544.00 55,544.00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 18,900 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方式,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遴选的其他用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多产业融合大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 不适用 2026 年 12 月
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 不适用 2026 年 12 月
及产业化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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