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凯立新材资讯
2021-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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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19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一年四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2月1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 简称“反馈意见落实函”)已收悉,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 凯立”、“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或“保荐机构”)、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反馈意见落实函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反馈意见落实函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反馈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目 录


1.关于可比公司...... 4
2.关于供应商...... 13
3.关于收入...... 20
4.关于毛利率...... 31
5.关于 2020 年业绩增长...... 36

1.关于可比公司

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主营业务、业务规模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如贵金属催化剂活性、选择性、使用寿命等相关核心指标)等方面的对比分析情况。如果不能获取公开数据,请将相关情况作为风险事项进行提示。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行业竞争情况”之“8、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对比分析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对比分析情况

贵金属催化剂产品核心指标主要为催化剂活性、催化剂选择性、催化剂使用寿命等。具体定义如下:

催化剂使用寿命主要通过在间歇反应工艺中催化剂可重复使用的次数(以下简称“套用次数”),在连续反应工艺中指催化剂使用时间等技术指标衡量,套用次数越多或使用时间越长说明催化剂寿命长。

催化剂选择性主要通过关键杂质、产品颜色等技术指标衡量。同等条件下,关键杂质含量越低、产品颜色越好说明催化剂选择性好。

催化剂活性主要通过反应时间、反应温度、相同反应时间下的原料转化率等技术指标衡量,原料转化率为已反应的原料量占投入原料量的比例,同等条件下,反应时间越短、反应温度越低、相同反应时间下的原料转化率越高说明催化剂活性越好。

质量收率指实际获得产品质量占其加入反应器原料质量的百分数,色谱收率指反应液中产品色谱峰面积的百分占比,质量收率、色谱收率是反映催化剂产品活性与选择性的综合指标,质量收率、色谱收率越高,催化剂产品性能越好。


催化剂与目标产品及其催化反应具有匹配性,仅在同一产品的相同催化反应条件下,催化剂性能指标才具有可比性。由于催化剂性能指标对比条件较为苛刻,目前尚无关于贵金属催化剂产品活性、选择性、寿命等核心指标的公开数据。公司下游用户在选择催化剂产品供应商时,会通过对比实验测试不同供应商催化剂产品性能,并向催化剂供应商进行反馈。公司以下通过从客户获取的实验数据对公司催化剂产品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的性能对比情况进行说明。不同下游客户所生产的目标产品不同,所采取催化反应工艺也有差别,其检测催化剂性能的核心指标也有所差异,因此其向公司反馈的技术指标也有所不同,具体比较情况如下1:

1)公司核心产品优于同行业产品情况

①医药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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