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8.44 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19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4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8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实施期限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 2023 年8月31日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 年 1 月 10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8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800 万元(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2024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新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和《新锐股份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总股
本 129,920,0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2,336,095 股后的股本为 127,583,905 股。
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29,920,0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2,336,095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27,583,905 股。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033,562.00 元(含税),转增 51,033,562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80,953,562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锐股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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