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积极勤勉,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为独立董事黄亿红女士、周洁女士、非独立董事杨丽娜女士,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黄亿红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部议案均通过,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议案 决议情况
1.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一致同意
2.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一致同意
3.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致同意
1 2023 年 4.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一致同意
4 月 18 日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一致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
6.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致同意
2 2023 年 1. 关于审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一致同意
4 月 27 日 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 关于审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一致同意
3 8 月 15 日 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 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一致同意
4 2023 年 1. 关于审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一致同意
10 月 24 日 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就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治理进行监督与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法规规定要求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公司积极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努力使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做到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连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工作,以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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