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 2024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由其所在任职单位向其发放薪酬,公司不予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由公司每年按照《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发放津贴,每人每年 43,000 元;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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