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亿红,1968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现为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超卓航科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无关联关系、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2023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 加 股 东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 立 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黄亿红 9 9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就定期报告、年报审计、股权激励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本人仔细审阅了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交流与沟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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