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3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 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亲自出
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李凯、孟曦东、冯云彪、王利民、白玉芳、曲凯公务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李新建因公务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凯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凯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 亿元(含),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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