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每个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
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2023年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度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20%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44% 32%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 73% 52%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与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A)相挂钩,具体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考核指标对应归属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An≤A
增长率(A)
A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且剔除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营业收入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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