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34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因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6,500.64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
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
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5,949.91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
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
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 盈余公积 80,299.68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
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
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 未分配利润 1,752,150.87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
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
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 减:所得税费用 -706,847.34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
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
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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