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协议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义乌”)、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上饶”)、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海宁”)和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新材料”)分别向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 全资子公司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源”)、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益”)、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灿”)和海宁市晶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宁晶鸿”)出租屋顶并购电,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前后交易定价、预计交易总金额等未发生变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充分地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科义乌、控股子公司晶科上饶、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科、控股子公司晶科海宁和全资子公司晶科新材料与晶科科技全资子公司义乌晶源、上饶晶益、海宁晶灿、海宁晶鸿已签署相关协议并进行屋顶分布式电站的购电交易合作,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 预计 25 年 截至 2024 年 6
易 公司签署方 关联方 关联交 项目简称 运营期购 月 30 日实际
类 易内容 电总金额 购电金额(未
别 经审计)
晶科义乌 义乌晶源 浙江义乌 20MW 项目 27,525.00 2,284.40
采 晶科上饶 上饶晶益 屋顶分 江西上饶 12MW 项目 15,500.00 804.31
购 公司、晶科上 上饶晶益 布式电 江西上饶 5.98MW 项目 7,400.00 949.27
商 饶 站的购
品 浙江晶科、晶 海宁晶灿 电交易 浙江海宁 3.5MW 项目 4,414.75 492.85
科海宁
晶科新材料 海宁晶鸿 浙江海宁 0.38MW 项目 635.00 47.13
合计 55,474.75 4,577.96
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十五)之规定,晶科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的,应当每 3 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现需对公司上述协议重新进行审议,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金额与条款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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