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瑞晟智能资讯
2024-04-26 16: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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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0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截至 2023 年末,众华拥有合伙人 6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众华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8,278.9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5,825.20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81.91 万元。2023 年度,众华为 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062.18 万元,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汽车制造业(C36),与本公司同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
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尚未实际承担连
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众华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
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 1 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本案尚未判决。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58 名原告起诉刚泰控
股时连带起诉众华。本案尚未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
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
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涉及 2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
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蒋红薇,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景宵,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臻,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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