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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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8: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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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金叶先生、赖卫东先生及董事陈国兴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许金叶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都出席了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
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工作开展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本职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与防范经营风
险,健全财务管理与合法合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专业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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