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25 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
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96,29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41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71.67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225.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0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建设周期
资金金额
1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80,589.68 80,589.68 36 个月
2 科研创新项目 24,410.32 24,410.32 /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115,000.00 115,000.00 /
注:表中序号 1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建设周期由 24 个月延至 36 个月。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号 额 金额
1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80,589.68 67,412.02
11,759.75
2 科研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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