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运河)
本人梅运河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梅运河,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湖北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01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研究生进修班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湖北隆兴、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4年至2006年,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三峡分所审计师;2006年至2007年,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审计师;2008年至2012年6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项目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北京中弘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 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度股东大 会。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 权。任期内,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梅运河 7 7 0 0 否 2
本人在任期内按时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 无缺席会议情况。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进行了监督,认 为历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策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也均严格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任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 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勤勉,诚信履职的 态度,通过现场方式或电话、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运行情况,及时与公司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沟通相关问题。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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