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总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参与实施的、旨在实现战略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应当不断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章 内部控制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一)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负责审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审批审计委员会提交的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审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年度评价计划;审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七条 监事会职责与权限
(一)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监督;
(二)监督公司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列席公司风险评估会议;参与审核公司管理层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定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二)对审计部的日常监控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和监督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和自评报告;审核审计部提交的日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三)对企业管理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和监督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文件的制定、维护和更新;审核内部控制制度及文件。
第九条 总经理及高管层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组织建立、制订和修订公司风险数据库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决议组织更新重要风险数据库及关键控制文档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负责审核适用公司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管理制度。
(四)审核部门提交的业务层面风险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业务层面的风险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层面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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